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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评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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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文明程度和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根据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5~2016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实施方案,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的评比工作。现将2015~2016年度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评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2015~2016年度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的评比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的基础作用和引领作用,按照上海市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要求,认真总结两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经验。在评比过程中,要坚持将评比工作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总结文明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切实推进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 二、评选要求
各分院、处室推荐和评选的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要认真对照评比条件,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特别是文明个人一定要事迹突出,有工作实绩、有群众基础,并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整个评选过程做到简洁、规范、公正、有效。 三、评选范围 经管学院、华谊学院、外语学院、应用学院、酒店学院、继教学院、基础部7个单位申报校文明单位;校办、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后保处、财务处、招生办、图文信息中心8个部门申报校文明处室;各学生班级申报校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由学校文明安全检查组提供;教师和职工参加文明教职工的评选;学生参加文明学生的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各分院、处室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根据评选条件写一份1000字到2000字的工作总结,报送校文明办。 2、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由分院根据比例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初选后报送校文明办。 3、文明寝室由学校文明安全检查组进行评选,报送校文明办。 4、文明教职工由分院和处室根据比例评选,报送校文明办。 5、文明单位和文明处室评选由学校考评组组织实施,并根据总分进行排序,并提出建议名单送交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五、评选分值 1、工作总结占10% 2、学校考评组评审占40% 3、组织互评占30% 4、学校领导评分占20%
六、评选数目 1、文明单位为3个 2、文明处室为3个
3、文明班级为10个(经管3个、华谊3个、外语2个、应用1个、酒店1个) 4、文明寝室为10个
5、文明教职工为15名(经管1名、华谊2名、外语2名、应用1名、酒店1名、校办人事1名、教务科研1名、学生处团委1名、后保2名、招生办继教1名、图文信息1名、财务1名) 6、文明学生为20名(经管6名、华谊6名、外语4名、应用2名、酒店2名)
五、时间安排 1、各分院、处室上交申报表和工作总结时间为2017年3月上旬 2、学校考评组评比的时间为2017年3月中旬 3、校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审定时间为2017年年3月下旬 4、学校表彰的时间为2017年7月1日 六、考评组名单 组 长:崔智涛 副组长:毛忠平、陈其毅 组 员:徐敏、姜琳琳、周燕、孙玮、黄婕、黄缨茜、曹婧、王凤兰、郑楷、孙志敏、周密、刘琴
希望各分院、处室高度重视2015~2016年度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的评比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做好。并通过文明创建的评比工作,促使全体师生员工养成文明习惯,提高自身修养,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附件:(点击下载)
一、《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评比条件》
二、《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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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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